習慣喜歡

2008年1月18日 星期五

後來仔細想想,那並不叫喜歡。
其實是一種東西被搶走的失落感。

原本以為那個人是屬於妳的,
他應該對妳噓寒問暖、
應該溫柔地撫摸妳的悲傷和痛苦,
她應該花很多的時間和妳談論美食、
應該毫無顧忌的談論彼此的夢想,

但是有一天,
他或她都有了另外一個她或他,
這些習慣就慢慢消失了。
於是扼腕,於是失落。
於是開始懷疑自己的感覺,
難道是因為喜歡嗎?

要怎麼樣,
才能持續這樣的習慣,
而不用去認知或者發覺或者悔恨,
或說是承擔,
那樣的喜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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